旧规GB/T50353-2013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3.0.27条文节选:
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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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勒脚、附墙柱、垛、台阶、墙面抹灰、装饰面、镶贴块料面层、装饰性幕墙,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(箱)、构件、配件,挑出宽度在2.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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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原规范 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GB/T 50353-2013
3.0.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,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,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。
在原规范中:找平层、胶黏剂、网格布、抹面层等等,无论在保温层内侧,还是在保温层外侧,均不计入建筑面积。
另外原规范:涂料、面砖等不计面积。同时,对于幕墙来说,分两种:A、装饰性幕墙不计算面积;B、围护性幕墙计算面积,但“新规范”对幕墙体系的影响(约占3%)。
今日起,新规实施,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变!
新规GB55031-2022《民用建筑通用规范》3.1.1条文:
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(地)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新规GB55031-2022《民用建筑通用规范》3.1.1条文说明:
“每个自然层”为非单层建筑时,建筑面积应为建筑各自然层面积的总和;
“楼(地)面处”是指楼(地)面的设计完成面,对于没有结构楼板的地面,应为混凝土垫层顶面;
“外围护结构”是指外墙,包括作为外围护结构的玻璃幕墙、金属幕墙、石材幕墙、人造板材幕墙等;
“外表面”是指外围护结构的设计完成面,建筑外围护结构一般由墙体、保温层、饰面层组成,设计完成面即装饰面层外边线;当幕墙作为外围护结构时,“外表面”为幕墙面板外边线(见图1)。